本文作者:qiaoqingyi

湖南健康学校招生简介(湖南健康学校专业)

qiaoqingyi 2023-01-26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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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学校的针灸推拿学比较好?

当地的中药学校一般都会组织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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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单招学校有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这个专业的有哪些啊?

据我所知,这个属于儿科学范畴,而湖南省各正规的医学院校没有儿科,只有毕业后的医学生可以往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这个专业发展

湖南信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信息学院

学校代码:13836

办学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应用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毛塘环保小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共有7个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4个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为: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毛塘环保小区湖南信息学院立德楼

邮政编码:410151

联系电话:0731-84098666

传 真:0731-84098777

E_mail: webmaster@hnisc.com

学校主页: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信息学院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80余年的办学资源。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谨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药物制剂、生物工程13个本科专业。

学院的主办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6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9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形成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三级学科建设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20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参考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必要时需进一步核实,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对浙江省考生分段录取。第一段考生投档录取后,将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的, 则扩大比例征求志愿。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第十六条 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八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网址:。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专门负责人员,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后续办理流程和勤工助学事项,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院具体管理办法,学生在我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院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办

邮 编: 410007

联系电话: 0731-85381080 (兼传真) 85381219

E-mail: hnzyydxxxy@163.com

网 址: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解释权归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2020年05月

湖南健康学校招生简介(湖南健康学校专业)

湖南铁道职业学校的招生要求

报名条件

1.申请人须为年满18周岁持有效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愿意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公民的风俗习惯。

2.汉语零基础或未取得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一年汉语,取得HSK三级证书后可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已经取得HSK四级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专业学习阶段。

申请资料:

(1)《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外国留学生申请表》

(2)申请人护照信息、签名页扫描件

(3)6个月内《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需附有照片、医生签名/医院盖章)

(4)高中毕业证书及成绩单扫描件

(5)6个月内无犯罪证明记录

(6)大学在籍/就读证明、大学成绩单扫描件

(7)新汉语水平考试HSK3级证书或以上(申请汉语进修课程者无需提供)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外国留学生申请表》(附表1),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校国际交流处提出留学申请。

(2)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3)通过学校审定后,上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外办审批备案。

(4)学校向审批通过的外国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5)申请人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中国大使馆申请X1字签证(长期学习,含或超过180日)或X2字签证(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申请人取得签证后必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如不能及时报到,必须办理延期入学手续。

(6)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表2)向学校申请奖学金。

(7)学院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到国内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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