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支持低速电动车的言论汇总:
山东省政府:完善挂牌、保险等保障体系,推动安全、适用、便捷、低成本的低速电动车发展,着力满足乡村出行需求。(资料来源: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我是主张对低速电动车持一种开放支持的态度,因为低速电动车在三四级城市有现实的需求,这种车的性能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的出行需要,不需要特殊的基础设施,和当地的经济水平相匹配,是一种完全市场化的产品。(资料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过去,我们总认为低速电动车较为低端,实际并非如此。如今一些品牌的低速电动车的速度已经逐步提高,外观设计也趋于美观。尤其在三、四线城市以及农村市场,对这类车型有相当大的需求量。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发展低速电动车实际上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那么目前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将低速电动车发展成为“绿色国民车”。首先是这类车型老百姓迫切需要并且买得起。此外还满足它环保、续驶里程、速度等方面的要求。低速电动车应该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当前的农村暂时不需要技术较高的车型,那么我们第一步就是要解决农村市场对车辆的需求问题,满足日常的出行,随着农村逐渐得到发展,再逐步向高端车型替换。有人说,低速电动车速度越低越不安全,我认为这是个谬论。相反,速度越低其实越安全。速度降下来,行车安全也有一定的保障,即便发生了碰撞,相互之间的伤害也会减小。(资料来源:《新能源汽车新闻》杂志)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当年清华大学搞低速电动车,当时的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曾经对清华大学的副校长说:“你们清华大学居然也研制用铅酸电池的低速短程电动汽车,真丢清华的脸。”他还说,低速电动车是老古董、垃圾技术,被历史证明是没有生命力的产品。搞低速电动汽车是浪费资金,会耽误发展新能源汽车宝贵的战略机遇期,这样搞下去要成为历史的罪人。(小妹注:后来刘铁男贪污案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无期徒刑。) 一些电视台的相关栏目,不作具体的分析,五次围剿低速电动车。我们看了电视报道之后,感到不太公道。这些节目只选取了低速电动车发展过程中有问题的一面,想把这个产业一棍子打死。发改委调研员吴卫在2013年说:地方政府让低速电动车在地路上跑,地方政府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实际上就是针对我们山东讲的。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的李刚,去年在广东说低速电动车属于违法产品,不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最终,刘铁男倒了,李刚退了,标准工作组会议胜利召开了。表面上看,刚才我说的这些事情是互不关联,但这都是历史,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行动和言论书写着历史。做事要想着人民,说话要想着国家,要三思而后行。(资料来源:《新能源汽车新闻》杂志)
全国人大代表涂建华:四轮低速电动车到底算摩托车还是汽车?由于行业管理标准缺乏清晰定位,它的名分问题困扰行业至深,导致厂家、商家、消费者的观望情绪严重,影响了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其路权、驾照、牌照、保险等管理可无缝融入现有管理体系。(资料来源:新华网)
工信部装备司司长李东:与公安部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研究起草规范低速电动车发展指导意见,协调国标委推动《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立项。(资料来源:中国电子报)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马建军:“一般遇到关于四轮电动车相关的事故,我们都会建议他们私下处理。这并不是我们交警工作不到位,而是实在没有办法管理。因为电动四轮车并不属于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当中的一种,所以我们没有相关的处理方案。如果让我们处理这类的事故,我们肯定会将电动四轮车进行扣留。但只要车主能够出示相关凭证证明这辆电动车是属于他的,我们又不得不归还这辆电动车。”(资料来源:钱江晚报)
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姚健敏:在街上看到的行驶的电动车,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超标的非机动车。对已经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只要没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没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只能默认这种状况。(资料来源:益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河南信阳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张远友:老年代步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辆,是否需要驾驶证件,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在这一块是一片空白。对老年代步车如果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从重量上来讲是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但它的速度达不到机动车的要求,因此是否需要持证驾驶老年代步车,我们国家的法律上规定是空白的。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老年代步车这种低速电瓶车、四轮电动车是否需要驾驶证件、需要何种驾驶证件。(资料来源:信阳电视台)
云南展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梦婷:四轮电动车或者电瓶车,它就是属于非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