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qiaoqingyi

湘潭网络安全标准要求(国家网络安全标准体系)

qiaoqingyi 07-01 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即日起依法落实强化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 现公告如下:

湘潭网络安全标准要求(国家网络安全标准体系)

  一、新入网用户,在我公司各类营业网点(含实体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授权代理网点等)办理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固定电话、有线宽带等入网手续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政企单位客户统一办理入网手续的,还需同时提供政企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单位责任人、联系人、经办人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并登记。对于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我公司将不提供相应服务。

  二、已在网用户,若使用的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有线宽带等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登记不完整的;政企单位客户尚未完整登记单位信息、经办人身份信息、责任人身份信息、具体电话使用人身份信息的,请于 2016年8月15日前依法办理补登记手续。 逾期未办理补登记的,将依法停止提供通信服务(火警、匪警、医疗救急、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服务除外)。请尚未完成实名登记的用户尽快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本机号卡至我公司自有营业厅或登录网上营业厅办理实名信息补登记手续,以免影响正常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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