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sukai

夏妈厨房美食腌鸭腿(腌鸭腿怎么煮好吃)

sukai 06-15 112

  基本信息

  

  书名:孤儿列车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作者:克里斯蒂娜·贝克·克兰

  内容简介:

  虽然不是所有离别都能盼来重逢,但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来。1854到1929年间,自美国东部出发的孤儿列车承载着上万名无家可归的孩童前往中西部地区,他们在沿途各站任人挑选,未来命运如何全凭运气决定。9岁的小姑娘薇薇安就是其中之一,可是好运没有降临到她的头上。对她而言,登上孤儿列车只是命运悲欢的大幕掀开的微微一角。如今的薇薇安91岁了,漫长的人生让她失去了太多的东西,多到不敢回忆。一次偶然的善心之举让薇薇安结识了孤儿莫莉,往事如潮水般涌来再次将她淹没。然而,这次生命给出了应有的答案。

  作者简介:

  克里斯蒂娜·贝克·克兰(Christina Baker Kline),生于英国,长在美国,最受英美读者喜爱的小说家之一。《孤儿列车》是克兰最知名的代表作。该书于2013年在美国上市,目前销量已经突破150万册,已连续85周位列《纽约时报》小说榜第1名,目前仍然在榜。这本书同时也是《今日美国》和独立书商协会的在榜畅销书,是美国20多家读书俱乐部的首推图书,众多知名作家都对其赞誉有加,该书位居美国亚马逊友情类小说第1名和成长小说第2名。2015年2月加拿大版上市,空降畅销排行榜冠军。《孤儿列车》是克兰笔下最具情感浓度的一部小说,以细腻的笔触写尽人生至情,读来令人潸然泪下。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命运在一个人的身上所呈现出的悲欢离合,也让我们感悟到对待人生应有的信念,以爱与勇气去接受生活赐予的一切悲欢。

  书摘正文;

  楔子

  我相信世上确有鬼魂,那些昔日抛下我们的故人,今日流连不去的幽灵。我这一生常觉得他们就在身旁,或观望或见证,世间众生却毫不知情,毫不在意。

  今年我九十一岁,故人几乎都已成了幽魂。

  对我来说,有时幽魂比世人和上帝更加血肉丰满。他们填补着寂静,沉甸甸又暖融融,好似渐渐发酵的面团:那是眼神亲切、身上扑着爽身粉的祖母;是没喝醉酒、开怀大笑的爸爸;是哼着曲子的妈妈。已逝的幽魂摒弃了怨气、酒精和愁绪,百般呵护着我——在他们有生之年却未能如此。

  我不禁认定这就是天堂:在这里,我们以自己的最佳面目活在他人的记忆中。

  也许我是幸运的:九岁那年,我得到了父母魂灵的庇佑,他们以最佳面目陪在我身边;二十三岁那年,挚爱成了幽魂,从此活在了我的心里。而我妹妹梅茜,则是我的守护天使,她似乎从未离去。我九岁时,她十八个月;我二十岁时,她十三岁。眼下我九十一岁,她八十四岁,她依然在我心间。

  也许幽灵无法代替活生生的人,但我别无选择。我要么借此宽慰自己,要么轰然倒下,为失去的亲故痛断肝肠。

  幽灵们纷纷对我低语,告诉我要努力活下去。

  缅因州,斯普鲁斯港,2011年

  透过卧室墙壁,莫莉听见养父母隔着一扇门在客厅里聊起她。“跟当初说好的差太远了,”迪娜说,“早知道她是这么个麻烦精,我才不会同意呢。”

  “我知道,我知道。”拉尔夫的声音满是倦意。莫莉知道,家里主张领养孩子的正是拉尔夫。多年前,年轻气盛的拉尔夫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刺儿头——拉尔夫曾淡然地告诉她,当初学校社工把他送进了“老大哥”爱心项目,而他一直认定他的“老大哥”,也就是他的项目导师,帮他走上了正道。不过迪娜从一开始就疑心莫莉。再说在收养莫莉之前,拉尔夫家曾有过一个男孩,那小子差点一把火把小学烧了个精光,这事也拖累了莫莉。

  楔子(一)

  “工作上的压力已经够大了,”迪娜挑高了声调,“回家还要收拾这堆烂摊子,鬼才愿意呢。”

  迪娜是斯普鲁斯港警局的调度员。照莫莉看来,那份工作哪说得上有多大压力?无非是几宗酒后驾车案,偶尔处理一下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和意外事故。如果要在全世界的调度员职位里挑,斯普鲁斯港的调度员恐怕算是最省心的一个。但迪娜的神经生来就绷得紧,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惹到她。她总假定一切顺风顺水,一旦有什么不如意(当然,不如意乃是常有之事),她就变得惊怒万分。

  莫莉则完全是另一个样儿。身为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她经历的坎坷实在太多了,已经对天降横祸习以为常。一旦事情顺遂,她反而感觉无所适从了。

  杰克就属于这种“奇遇”。去年莫莉转学到沙漠山岛高中念十年级,大多数学生似乎都挖空心思躲着她。他们各有各的死党和小圈子,她跟谁也合不来。说实话,她也没有给新同学递去橄榄枝。多年历练已经让她学到:古怪强硬胜过可怜兮兮和不堪一击。于是她走起了哥特路线,好似披上了一副盔甲。杰克是唯一一个设法打破这层盔甲的人。

  那是十月中旬,上社会研究课的时候。当时全班学生各自分组做项目;跟以前一样,莫莉又落单了。谁知道杰克竟然邀请她加入他和同伴乔迪的小组,人家乔迪显然一脸不情愿嘛。整整五十分钟的一堂课,莫莉都活像只弓起背的小猫。那小子干吗这么好心?他对她有什么图谋?他是那种捉弄怪人来找乐子的家伙吗?不管他打什么鬼主意,她反正不会让他占丁点便宜。她后退了几步,双臂交叉,端起肩膀,几缕又硬又直的黑发从眼前拂过。杰克要是问她问题,她就耸耸肩哼一声,不过她跟小组配合得还不错,该做的活儿她都乖乖做完了。“那个女生怪得出奇啊。”下课铃响了,大家纷纷离开教室,莫莉听到乔迪小声嘀咕。“她害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莫莉转过身,恰好迎上了杰克的目光——他竟然面露微笑,让她大吃一惊。“我倒觉得她挺棒。”他迎着莫莉的目光说道。从转学到这所学校算起,莫莉破天荒第一次没忍住:她也对杰克微微一笑。

  接下来几个月,莫莉东一耳朵西一耳朵地听来了杰克的身世:杰克的母亲在切里菲尔德采蓝莓期间邂逅了杰克的父亲——一个来自多米尼加的移民工人。他让她怀上了孩子,却又拍拍屁股搬回了多米尼加,跟一个当地女子同居去了,再也没有回头。杰克的母亲终生没有嫁人,在一位富家老太太的海景豪宅里工作。不管怎么看,杰克也逃不开当个社会边缘人的命运,但他偏偏独辟蹊径。他身上有些熠熠生辉的品质:足球场上亮眼的风姿,迷死人的笑容,大而明澈的眼眸,好看得出奇的睫毛。尽管他没把自己当回事,莫莉却看得出来:这家伙的脑筋远比他嘴上承认的要好,甚至有可能比他自己意识到的要好。

  莫莉根本不在乎杰克在足球场上如何威风,但好脑筋让她肃然起敬(大眼睛也算是加分项吧)。莫莉自己就是全靠一腔好奇才没有走上歪路。既然走了哥特路线,谁还会拿常人那些老掉牙的陈规往你身上套呢?因此莫莉发觉,一时间,她可以想怎么出格就怎么出格,想多搞怪就多搞怪。她一天到晚埋头读书,礼堂里也好,餐厅里也好,读的大多数是些小说,书中的主角个个愤世,比如《处女之死》《麦田里的守望者》《钟形罩》。她把书中的词汇抄在一本小册子上,因为她喜欢从嘴里念出那些字眼:悍妇,优柔寡断,护身符,富孀,萎靡不振,阿谀拍马……

  作为新生,莫莉曾经很乐意用自己那副假面吓跑同学,也很乐意在同学眼里看到戒心和猜疑。尽管她挺不愿意承认,但最近一阵子,那副假面开始变得碍手碍脚了。每天早晨她都要花好一阵才能打扮妥当,而一度富于寓意的例行步骤眼下让她很不耐烦:先把头发染成乌黑,然后把其中几绺挑染成紫色或白色,涂上眼影,接着涂上比肤色浅好几个色号的粉底,再把几件颇不舒服的衣服穿戴整齐。她感觉自己活像个马戏团小丑,某天清晨一觉醒来,却死活不愿意再粘上红色的橡胶鼻子。大多数人用不着费这种功夫扮个性吧,那她为什么要这么费劲呢?莫莉不禁做起了白日梦:等到了下一个地方(因为总会出现下一站,下一个寄养家庭,下一所学校),她就索性推倒重来,扮个不必花力气打理的新造型。是扮垃圾范儿好呢,还是扮性感辣妹范儿好呢?

  随着时间流逝,那一天倒是越来越有可能马上降临。迪娜早就动了心思要扔掉莫莉这个包袱,目前她又添了个颇有底气的理由。拉尔夫把宝押在了莫莉的表现上,千方百计想要说服迪娜——莫莉那凶巴巴的发型和妆容下藏着一个温柔少女呢。嗯,这下可好,拉尔夫算是信誉扫地了。

  莫莉手脚着地趴下来,掀起了带洞眼的床罩,拖出两只花哨的行李袋,那是拉尔夫在里昂比恩大甩卖时给她买的,购于埃尔斯沃思(红色那只印着龙飞凤舞的字体“布雷登”,橙色那只则印着“艾希莉”)。莫莉实在不知道,这两只行李袋到底为何不招人喜欢,是因为颜色款式,还是因为这两个呆气十足的白色的名字。当她打开梳妆台的顶层抽屉时,被子下传来了手机的振动声,随后变成了细声细气的乐声——洋基老爹的Impacto(一首歌曲名)。“这么一来,你就知道来电话的人是我,乖乖去接电话。”在为她买下这段铃声时,杰克说道。

  “嘿,伙计。”她终于找到了手机,说道。

  “嘿,怎么样,小妞?”

  “哦,你知道的。迪娜不太开心。”

  “是吗?”

  “是啊,情况很不妙。”

  “有多不妙?”

  “嗯,我觉得我快被赶出去了。”她觉得嗓子发紧。莫莉被自己吓了一跳:这种事她明明已经遇到过很多次了。

  “不会的,”他说,“我不这么想。”

  “没错,我能听见他们正谈论这件事。”她说着拽出一摞袜子和内衣,一股脑儿扔进印着“布雷登”字样的行李袋。

  “可你还有一阵子社区服务要做呢。”

  “没戏。”她拿起自己的挂坠项链。项链在梳妆台上缠成了一团,莫莉用手指捋着金链,设法解开项链上的结。“迪娜说,没人愿意要我,我不值得信任。”项链上的结在她的拇指下松开了,她把金链捋直,“没事,我听说少年教养所没那么糟,反正也不过几个月。”

  “可是……你明明没有偷那本书。”

  莫莉将平平的手机贴着耳朵,戴上项链,摸索着扣好卡扣,端详着梳妆台上的镜子。黑色眼妆在她的眼周晕开了,使她活像个橄榄球运动员。

  “对吧,莫莉?”

  问题是,她确实偷了那本书,或者换句话说,她想偷那本书。那是她最爱的一本小说——《简爱》,她渴望拥有它。巴尔港的谢尔曼书店里没有现货,她的脸皮又太薄,不好意思让店员订购。迪娜是不会把信用卡号给她,让她去网上购书的。她从未如此渴盼过什么东西(嗯……有一阵没有了)。于是在图书馆里,当她双膝着地趴在小说部窄窄的书架之间,眼前的书架上赫然是三本《简爱》:两本平装,一本精装。那本精装书她已经借过两次,是到前台用借书证登记借出的。她从书架上取下那三本书,用手掂掂重,又把精装本放回去,塞到《达芬奇密码》的旁边。至于那册新一点的平装书,她也放回了书架。

  她塞进衬衣和牛仔裤裤腰里的那本《简爱》又卷又旧,纸张泛黄,还有些段落被人用铅笔画了线。托了干巴巴的胶水的福,廉价的封面已经从纸页上脱开。如果馆方把这本书送去每年一度的图书大甩卖,只怕最多值个十美分。莫莉觉得,没人会在乎这么一本书,还有另外两本崭新的《简爱》呢。可惜图书馆最近刚刚配备了磁性防盗标签:几个月前,四名志愿者(四位上了年纪的女士,她们怀着一腔热情投入到斯普鲁斯港图书馆的一切事务中)花了几个星期将标签装到了一万一千多册图书的封面内侧上。于是那天离开图书馆时,莫莉根本没有料到自己经过的是一扇防盗检测门,洪亮的哔哔声一直响个不停,图书馆馆长苏珊勒布朗像只归家的鸽子一样风驰电掣地赶了过来。

  莫莉立刻招供了;说得更准确些,她设法声称,她本来是想登记借出那本《简爱》的。但苏珊勒布朗根本不买账。“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别用谎话脏了我的耳朵。”她说,“我可一直在盯着你,刚才我就觉得你有图谋。”真可惜,居然让她猜中了!她本来很乐意猜错一次,一次就行。

  “哦,该死。真的吗?”杰克叹了口气。

  莫莉一边望着镜子,一边用手指轻抚脖子上那条项链的吊坠。她已经不常戴这条项链了,但只要出了岔子,心知自己又要搬家时,莫莉就会戴上它。链子是在埃尔斯沃思的折扣店玛登商店里买的,莫莉又在上面串了三个吊坠:一条蓝绿相间的景泰蓝鱼,一只白镴乌鸦,再加上一头丁点小的棕熊,那是父亲在她八岁生日的时候给她的。几个星期后,一个冰天雪地的晚上,他在驾车驶下95号州际公路时翻了车,就此丧命。当时莫莉的妈妈年仅二十三岁,从此以后就一路滑进了泥潭里,再也没有振作起来。等到九岁生日的时候,莫莉已经住进了一个新家,妈妈却进了监狱。那些吊坠是昔日生活给她留下的唯一印记。

  楔子(二)

  杰克是个好人,但她一直在等待这一刻:总有一天,跟其他人一样(社工也好,老师也好,养父母也好),他会忍无可忍,感觉被人辜负,意识到实在不值得为莫莉费这么多功夫。尽管莫莉希望自己能把杰克放在心上,也成功地让他相信自己确实把他放在了心上,她却从未彻底交心。她倒不算在演戏,不过在内心深处,她总是有所保留。她已经发觉:只要将胸膛想象成一只用链条锁上的巨型箱子,就可以控制情绪。她会打开箱子,将所有东奔西窜、难以控制的感情一股脑儿塞进去,塞进所有肆意横流的悲哀或遗憾,再死死地锁好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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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尔夫也千方百计想要发掘她身上的闪光点,就因为这种先入为主的念头,他从莫莉身上看出了并不存在的闪光点。莫莉颇为感激他的信赖,却忍不住对自己打了几个问号。在这一点上,迪娜似乎更好相处,她根本没有花心思掩饰对莫莉的疑心。想想吧:明刀明枪跟你对着干,总比出岔子以后再对你失望强吧。

  “《简爱》?”杰克说。

  “有什么关系吗?”

  “我本来要给你买那本书的。”

  “是啊,没错。”尽管惹了这么大的麻烦,搞不好就会被人送走,莫莉心里却清楚自己绝不会开口让杰克买书。如果非要在寄养制度里找出她最讨厌的一点,那就是你必须依赖几乎素不相识的人,他们变幻莫测的心思又让你防不胜防。她已经学会不期盼任何人的任何给予。她的生日经常被人忘到脑后,节日过完了大家才猛然想起她。她只能拿到什么就凑合用什么,而她拿到的东西罕少是她开口要的。

  “你真是固执得要死!”杰克仿佛一眼看穿了她的心思,“瞧瞧你给自己惹了多大的麻烦。”

  有人重重地敲响了莫莉的房门。她把手机捂在胸口,眼睁睁望着门把手转开。这是另一件讨厌的事:没有锁,没有隐私。

  迪娜探头进了屋,涂着粉色口红的双唇抿得很紧。“我们必须聊一聊。”

  “好。我先把电话讲完吧。”

  “你在跟谁通话?”

  莫莉犹豫片刻。必须回答吗?哦,管他呢。“杰克。”她说。

  迪娜皱起了眉:“快点啊,我可没有一整夜时间给你耗。”

  “我马上就来。”莫莉面无表情地盯着迪娜,一直等到迪娜的头从门边消失,才再次把手机贴到耳朵上,“行刑时间到啦。”

  “不,不,听着,”杰克说,“我有个主意,有点……出格的主意。”

  “什么嘛。”她闷闷不乐地说,“我得走了。”

  “我跟我妈谈过……”

  “杰克,你开玩笑吧?你居然跟她讲?她已经恨死我了。”

  “嘿,听我把话讲完嘛。首先,她并不恨你。其次,她跟她的东家聊了聊,看来你说不定可以去那儿做社区服务。”

  “什么?”

  “没错。”

  “可是……怎么会这样?”

  “嗯,你知道我妈堪称世界上最蹩脚的管家。”

  莫莉喜欢他说这话的腔调:实事求是,不贴标签,仿佛他在声称他母亲是个左撇子。

  “老太太想要人把阁楼清理清理,里面净是些旧报纸、盒子之类的狗屎东西,我妈觉得那是她最可怕的噩梦。于是我出了个主意,让你去清理。我敢打赌,你那五十个小时的社区服务轻而易举就耗在那鬼地方了。”

  “等一下……你要我去清理一个老太太的阁楼?”

  “是啊。正是你的拿手好戏,你不觉得吗?拜托,我知道你这人有多爱揪着细节不放。别妄想抵赖,你的东西全在书架上一字排开,你的论文全都归了档。你的书不是还按字母顺序摆放吗?”

  “你注意到了?”

  “你压根儿没料到我有多么了解你。”

  莫莉不得不承认,虽然怪是怪了点,但她就喜欢把东西收拾得井井有条,实际上算是有点洁癖。尽管时常搬家,她还是学会了打理自己仅有的家当。可是这一次,她说不好。日复一日孤零零地困在发霉的阁楼里,收拾某个老太太的垃圾?

  话是这么说,鉴于不接这份活儿就会……

  “她想见见你。”杰克说。

  “谁?”

  “薇薇安达利,那个老太太。她想让你来……”

  “面试。你的意思是,我必须通过她的面试?”

  “算是其中一关吧。”他说,“你打算来吗?”

  “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然有。你可以蹲局子嘛。”

  “莫莉!”迪娜一边咆哮,一边敲门,“现在就出来!”

  “好吧!”莫莉高声说道,接着对杰克说,“好吧。”

  “好什么?”

  “我会接这份活儿。我会去见见她,接受她的面试。”

  “太好了。”他说,“哦,还有……也许你还是穿条裙子去比较好,只不过……你明白。也许再拿掉几个耳钉。”

  “鼻环呢?”

  “我爱死鼻环了,”他说,“不过……”

  “我明白了。”

  “也就初次见面要讲究一下。”

  “没关系。听着,谢谢。”

  “别谢我啦,我不过是自私而已。”他说,“我只希望你在我身边多待一会儿。”

  莫莉打开卧室门,冲着迪娜和拉尔夫紧张不安的面孔露出了微笑:“你们用不着再担心,我有办法做完社区服务了。”迪娜向拉尔夫使了个眼色。多亏多年来琢磨养父母们的暗示,莫莉读得懂这种表情。“但如果你们想让我离开,我也理解,我会找到其他去处的。”她说。

  “我们不希望你离开。”拉尔夫说。与此同时,迪娜也开了口,“我们必须商量一下。”他们两人瞪大眼睛望着对方。

  “无所谓了,”莫莉说,“如果不行,那也没事。”

  在那一刻,靠着从杰克那里借来的胆子,一切还好。如果搞不定的话,那就搞不定呗。莫莉早就知道,别人一辈子避之唯恐不及的种种心碎与背叛,她早已面对过了:爸爸撒手人寰;妈妈歇斯底里;在一处又一处住处之间穿梭,一次又一次被遗弃。但她依然好端端地活着,睡觉,渐渐长高,每天早上睁眼醒来,穿戴妥当。因此,当说出那句“没事”时,她的意思是,她知道自己几乎可以挺过任何难关。而且此时此刻,从记事起头一次,居然有个人在照料着她(话说回来,这小子究竟是哪里缺根筋?)。

  缅因州,斯普鲁斯港,2011年

  莫莉深吸了一口气。眼前的宅邸比她想象中更加宏伟:一幢白色维多利亚式石质大宅,镶着花饰,配着黑色百叶窗。透过风挡玻璃,她可以看出大宅处处维护得当,既没有脱漆,也没有朽坏,一定是最近刚刚漆过。不用说,老太太必定一天到晚雇人打理大宅,分明是蜂后的一群工蜂嘛。

  这是个温暖的四月早晨。大地浸润着融化的雪水和新降的春雨,今天却难得的风和日丽,昭示着明媚的夏季即将来临。碧空如洗,点缀着团团棉花般的云朵,一丛丛番红花似乎已经绽绿吐翠。

  第一部分(一)

  “好吧。”杰克说,“事情是这样的。她是个和善的老太太,但为人有点拘谨。知道吧,不是‘开心果’类型的。”他泊好车,捏了捏莫莉的肩膀,“点点头笑一笑就好,你会没事的。”

  “再说一次,她年纪多大了?”莫莉嗫嚅道。她居然很紧张,也不禁生起自己的气来。谁在乎呀?不就是帮个年纪大得一塌糊涂、爱在家里堆东西的老太太收拾收拾她的破烂吗?真希望那个烂摊子不是又臭又恶心,活像电视上那些囤物狂的房子。

  “我不知道……总之很老。顺便说一句,你看上去很不错。”杰克补了一句。

  莫莉皱了皱眉。她身穿一件粉色 Lands’End(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服装直销商)衬衣,那是迪娜专为此事借给她的。“我差点认不出你来了。”莫莉穿上衬衣走出卧室时,迪娜冷冰冰地说,“你看上去这么……淑女。”

  按照杰克的主意,莫莉已经取下了鼻环,每只耳朵只留了两个耳钉。花在妆容打扮上的时间也比平时要长:粉底不再是面无血色,略微浅了些;眼影淡了些。她甚至在药妆店里买了一支粉色唇膏——美宝莲水润亮彩璀璨唇膏,这名字简直逗得她哈哈大笑。她取下了从旧货店买来的诸多环饰,取下了平时佩戴的又大又粗的十字架和银色骷髅头,戴上了爸爸给的吊坠项链。头发依然是黑色,两侧各有一绺挑染成白色,十指指甲也依然是黑色;但很显然,她已经在外表上下了一番功夫,正如迪娜所说,“看上去比较像个正常人了”。

  在杰克使出他那“万福马利亚传球”式的招数后(他把这招叫作“万福莫莉”),迪娜勉强同意再给莫莉一次机会。“清理某个老太太的阁楼?”她哼了一声,“好得很,没错。过一个星期再看吧。”

  莫莉倒没指望迪娜会对自己满腔信心,但她自己心里也有点打鼓。难道真要把生命中整整五十个小时花在一个怪脾气的富孀身上,花在一个漏风的阁楼里,把一个个装满飞蛾、尘螨和其他鬼玩意儿的盒子翻个遍吗?如果去少教所的话,这五十个小时会被花在集体治疗(总是很有意思)和观看脱口秀节目上(也还过得去),还可以跟别的女孩待在一起。但眼下家里有个迪娜看管她,这里还有个老太太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莫莉看了看表:早到了五分钟——真是拜杰克所赐,谁让他刚才死活催她出门呢。

  “记住:要正视对方。”他说,“而且一定要微笑。”

  “你真是个嘴碎的老妈啊。”

  “你知道你有什么问题吗?”

  “我男朋友是个嘴碎的老妈?”

  “不。你的问题是,你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次你已经命悬一线了。”

  “什么‘线’?哪里呀?”她东张西望,在座位上扭着屁股。

  “听着。”他抹了把下颌,“我妈没有告诉薇薇安少教所那摊事。就老太太所知,你是在做学校的一个社区服务项目。”

  “这么说,她不知道我的犯罪史喽?真好骗。”

  “见鬼。”他说着拉开门下了车。

  “你跟我一起进去吗?”

  他砰一声关上车门,从车后绕了一圈走到副驾驶座旁,伸手打开门:“不,我陪你走到前门台阶。”

  “哎哟,真是位绅士。”她钻出汽车,“还是说你觉得我可能会突然闪人?”

  “说实话,两者皆有。”他说。

  站在那扇宏伟的胡桃木门前,面对巨大的黄铜门环,莫莉犹豫了。她扭头回望杰克,他已经钻回了车里,耳朵里塞着耳机,翻阅着一本朱诺迪亚斯的作品集。莫莉知道,他一直把这本泛黄的书放在汽车的小置物箱里。她站直身子,挺了挺肩膀,将头发拢到耳后,摆弄着衬衣的衣领(上次穿带衣领的衣服是在哪年哪月?珠饰项圈倒有可能),轻敲起了门环。没有人应门。她又敲了敲,声音大了些。正在这时,她注意到大门左侧有个门铃,于是摁了下去。大宅里响起洪亮的叮咚声,片刻之后,只见杰克的妈妈特瑞带着一脸忧色,急匆匆地向她走来。看到杰克的棕色大眼睛长在他妈妈那张又平又宽的脸上,每次都能让人吓一跳。

  杰克已经跟莫莉保证过,他妈妈是站在莫莉这边的:“你都不知道,清理阁楼的鬼事烦她很久了。”但莫莉心里清楚,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特瑞深爱自己的独子,几乎愿意不惜一切让他开心。不管杰克多么愿意相信特瑞对此一拍即合,莫莉却心知是他把特瑞逼上船的。

  特瑞打开大门,飞快地瞥了眼莫莉:“嗯,你收拾得还不错。”

  “谢谢,算是吧。”莫莉喃喃道。她说不清特瑞身上穿的到底是套制服,还是因为太乏味以至于看上去像套制服:黑色长裤,笨重的橡胶底黑鞋,一件主妇风格的桃色T恤。

  莫莉跟着她走下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旁陈列着镶有金色边框的油画和蚀刻版画,脚下是东方风格的长地毯,让人几乎听不见足音,走廊的尽头则是一扇紧闭的门。

  特瑞把耳朵凑到门上听了一会儿,轻轻敲了敲。“薇薇安?”她将门打开一条缝,“那个女孩来了,莫莉艾尔。是的,好。”

  她推开房门,眼前是一间洒满阳光的大客厅,可以望见窗外的一片碧波,室内摆放着落地书架和古董家具。一位老太太坐在飘窗旁的靠背扶手椅上,身穿黑色羊绒圆领毛衣,青筋密布的双手叠在怀里,膝上搭着一条羊毛格纹毯子。

  两人走到老太太身旁,特瑞开口说,“莫莉,这是达利夫人。”

  “你好。”莫莉说着,遵照父亲以前的教导伸出一只手。

  “你好。”老妇人说。握在莫莉手中,老妇人的手又干又凉。她是个精神矍铄、手脚纤长的女人,长着窄鼻子,一双目光锐利的褐色眼睛好似鸟儿般明亮敏锐,肌肤薄得几近透明,卷曲的银发在后颈绾成了一个发髻,脸颊上零星散落着一些浅浅的雀斑(还是老年斑呢?),双手和手腕上青筋密布,眼周长着一些细纹。她让莫莉想起了在奥古斯塔天主教学校里念书时遇到的修女嬷嬷(当时她在一个颇不搭调的寄养家庭里短短地待过一阵),那些修女在某些方面显得无比老迈,在其他方面却又不可思议地年轻。跟修女们一样,这个女人身上隐隐有种专横的气质,仿佛她已经习惯随心所欲。难道不对吗?莫莉心想,人家确实习惯了随心所欲嘛。

  “好了。如果你需要我,我会在厨房里。”特瑞说道,随后从另一扇门消失了。

  老妇人向莫莉探过身子,微微皱起眉:“你究竟是怎么弄出这种效果的?我是指臭鼬一样的条纹。”她说着抬起手,轻轻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嗯……”莫莉吃了一惊,还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呢,“是挑染出来的。”

  “你从哪里学来的呢?”

  “我在YouTube(世界上最大的视频网站)上看到的一则视频。”

  “YouTube上?”

  “在互联网上。”

  “啊……”她抬起下颌,“是电脑啊。我年纪太大,跟不上潮流了。”

  “我觉得,如果某件事物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那就不能叫作一种‘潮流’了吧。”话音刚落,莫莉就懊悔地笑了——对方有可能雇她打工,而她居然跟人家斗上了嘴。

  “但没有改变我的生活方式。”老妇人说,“一定相当费功夫。”

  “什么?”

  “把你的头发弄成那样。”

  “哦。没那么糟,我又不是新手。”

  “如果你不介意我问一问,你天生是什么发色?”

  “不介意。”莫莉说,“是深褐色的。”

  “嗯,我的头发生来可是红色的。”老妇人说。莫莉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老太太拿她自己的花白头发开了个小玩笑呢。

  “我喜欢你的发髻。”她岔开了话题,“跟你很搭。”

  老太太点点头,在座椅上往后一仰。她似乎颇为称许。莫莉觉得肩上的担子轻了些。“请恕我唐突,但到了我这个年纪,拐弯抹角没什么意思。你的打扮相当有型,你走的是……怎么说来着……哥特路线吗?”

  莫莉忍不住笑了:“算是吧。”

  “我猜衬衣是你借来的。”

  “唔……”

  “你其实不必费这种功夫,它跟你不搭。”她示意莫莉在对面坐下,“你可以叫我薇薇安,我从来就不喜欢别人叫我达利夫人。我丈夫已经不在世了,你知道吧。”

  “很遗憾。”

  “没必要遗憾,他是在八年前死的。总而言之,我已经九十一岁了,昔日故人没几个还活着。”

  第一部分(二)

  莫莉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如果告诉某人他看上去并没有那么老,那算是有礼貌吗?她并没有料到对面这个女人已经九十一岁,但话说回来,她也不太认识年纪大的人。爷爷奶奶在她爸爸年轻时就已经去世,外公外婆则从未结过婚,她也从未见过外公。她所记得的唯一一个祖辈——外婆,在莫莉三岁时死于癌症。

  “特瑞告诉我,你是被寄养的。”薇薇安说,“你是个孤儿吗?”

  “我妈妈还活着。但是……没错,我认为自己是个孤儿。”

  “不过严格来讲,你并不是。”

  “我觉得,如果没有父母照料,那你愿意怎么叫自己,就可以怎么叫自己。”

  薇薇安端详了她好一会儿,仿佛在掂量这种想法。“有道理。”她说,“那跟我说说你自己吧。”

  自出生以来,莫莉一直住在缅因州,甚至从未出过州界。她零零星星地记得寄养前在印第安岛度过的童年:她跟父母所住的那辆灰色车身的拖车、到处停满了皮卡的社区活动中心、索克雷西斯宾果游戏厅,还有圣安妮教堂。她记得曾经把一个玉米壳做成的印第安娃娃放在卧室的架子上,娃娃有一头黑发,身穿传统的印第安服饰,不过她更喜欢由慈善机构捐赠、圣诞节期间在社区活动中心发放的芭比娃娃。当然,那些芭比娃娃都不是流行款,人家怎么会送灰姑娘和选美皇后芭比娃娃呢,都是些稀奇古怪的短命款,能让淘便宜货的人在大甩卖时淘到,比如飞车手芭比啦,丛林芭比啦。有什么关系呢?无论芭比的服饰有多怪,她的五官总是一个样:穿惯高跟鞋的玲珑双脚、傲人的上围、挺直的鼻梁、柔若无骨的纤腰、光泽的塑料秀发……

  不过,薇薇安想听的可不是这些。该从哪儿讲起?该讲什么?这才是问题所在。这不是个幸福的故事,莫莉已经从亲身遭遇中发现了一件事:对于她的身世,有些人退避三舍,有些人并不相信,更不堪的是,有些人还会可怜她。于是,她学会了如何三言两语讲完身世。“嗯,”她说,“我有佩诺布斯科特印第安血统,从父亲身上继承的。在我小时候,我们住在奥尔德敦附近的一个印第安保留区里。”

  “嗯,所以头发染成黑发,化妆成部落风。”

  莫莉吓了一跳。她还从未想过其中的关联呢——真的吗?

  念八年级的时候,曾经有一阵特别难熬:脾气暴躁的养父母整天叫嚷,养父母家的孩子爱吃醋,学校里还有一帮贱妞儿。于是莫莉买了一盒欧莱雅十分钟染发膏和封面女郎黑色眼线,在家中的洗手间里给自己换了造型。接下来一个星期,一个在某商场克莱尔店里工作的朋友帮她扎了不少耳孔:每只耳朵扎了一串孔,一直扎到耳朵的软骨;穿了鼻钉,上了眉环(不过那枚眉环没用多久,不久后引起了感染,只好取出来,留下的疤痕好似蛛网)。她身上扎的这些孔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莫莉因此被赶出了那个寄养家庭——算是大功告成了。

  莫莉接着讲起了身世:父亲如何去世,母亲如何疏于照顾她,她又是如何到了拉尔夫与迪娜家里。

  “特瑞告诉我,你被分派去做社区服务项目,而她想出了一个高招儿,让你帮我清理我的阁楼。”薇薇安说,“对你来说,似乎是桩赔本的生意啊,但谁说得清呢?”

  “我有点洁癖,信不信由你,我很喜欢整理东西。”莫莉说。

  “那你比看上去还要怪。”薇薇安往后挪了挪,合起了手掌,“我来告诉你一些事吧。照你的定义,在跟你差不多的年纪,我也算是成了孤儿,所以我们这点很相像。”

  莫莉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薇薇安是想让她细问详情,还是说说而已?实在很难讲。“你的父母……”她大起胆子问道,“没有照顾你吗?”

  “他们努力过。发生了一场火灾……”薇薇安耸耸肩,“事情过去太久了,我几乎记不得了。话说回来吧……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工?”

  纽约,1929年

  最先察觉到的是梅茜,她哭个不停。母亲病倒的时候,梅茜才一个月大,因此她跟我一起挤在我那张窄窄的小床上,与我们的兄弟同住在一间没有窗户的小屋里。那间小屋如此幽暗,我说不清眼盲是否正是这种感觉——无所不在的空虚。在此之前,我曾经这么揣摩过很多次。我几乎看不清弟弟们的身影,只能感觉到他们不时翻个身,却并没有醒过来。地上铺了一张草垫子,六岁的双胞胎多米尼克和詹姆斯正双双睡在草垫上,挤作一团取暖呢。

  我背靠着墙壁,坐在小床上,按妈妈教的办法搂着梅茜,让她伏在我的肩上。我千方百计地哄她,把以前管用的招数全都用上了:轻抚她的后背,用两根手指刮刮她的鼻梁,轻声在她耳边哼起父亲最喜欢的歌——《我那歌唱的小鸟》:我听见黑鹂吟唱,也听见画眉与红雀;但没有一只鸟儿的歌喉比得上你那么甜美,我那歌唱的小鸟。可惜梅茜尖叫得更大声了,小身子一阵接一阵地抽搐。

  当时梅茜已经十八个月了,却轻得像捆破布。她出生才刚刚几个星期,妈妈就发烧病倒了,再也无法给她喂奶,所以我们用温糖水和文火熬成的碎燕麦凑合着喂她,有钱的时候再买点牛奶给她。我们全都很瘦。能下肚的东西实在不多;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几乎只有嚼不动的土豆,掺在寡淡的清汤里。即使在身体最好的时候,妈妈的厨艺也很够呛,有些日子她压根儿懒得动手。在我学会做饭之前,我们不止一次把土豆从罐头里倒出来直接吃掉。

  我们离开爱尔兰西海岸的家已经两年了。那里的生活也很艰辛,我们的爸爸接二连三地找了一串工作,又丢了一串工作,其中没一份能养活我们一家子。我们住在戈尔韦郡一个名叫金瓦拉的小村庄里,住的是一所丁点小的石屋,室内还没有暖气。左邻右舍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拥向美国。据传闻,那儿的橘子有马铃薯大小,灿烂晴空下麦浪滚滚,洁净又干爽的木头房子里配备着水电装置,工作多得像树上的累累果实。爸爸的父母和姐妹东拼西凑攒齐了我们一家五口越洋航行的费用,算是最后一次再帮我们家一把(也有可能是为了免得我们一天到晚让他们操心)。于是在一个暖融融的春日,我们一家登上了开往埃利斯岛的艾格尼丝波琳号。我们与未来的唯一纽带是写在纸上的一个名字,登船时父亲把这张字迹龙飞凤舞的字条塞进了衬衫口袋。名字的主人是个十年前移民过去的男人。据他在金瓦拉的亲戚们声称,此人目前在纽约经营一家体面的餐馆。

  尽管我家一直住在海边小村里,家人中间却没有哪个坐过船,更别提在茫茫大海里航行的船只了。除了我那体健如牛的弟弟多米尼克,我们其他人在航行途中都经常病倒。妈妈的处境更加糟糕,上船后她才发现又怀了孩子,几乎吃不下任何东西。即使如此,当我站在甲板上,站在我们那间又黑又挤的统舱舱房前方,望着艾格尼丝波琳号在油腻腻的海水中劈波斩浪时,依然觉得振奋不已。当然啦,我想,我们会在美国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抵达纽约港的那个清晨雾气森森,阴霾万里。弟弟们跟我一起站在栏杆旁,眯起眼睛望着蒙蒙的雨丝。自由女神像就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我们却几乎看不清它朦胧的轮廓。我们被赶进了长队,接受检查和质询,接着有人盖上章,把我们跟几百个移民一起放了进去。在我听来,那数百个移民嘴里的话活像农场里牲畜的嘶鸣。

  我并没有看见滚滚麦浪,也没有看见大个儿的橘子。我们乘坐一艘渡轮到了曼哈顿岛,走上大街。妈妈和我被行李压得步履蹒跚,双胞胎吵着要我们抱,爸爸的两只胳膊下各夹着一只手提箱,一只手攥着地图,另一只手则捏着皱巴巴的纸条,上面写着他母亲龙飞凤舞的草书:“马克弗兰纳里,德兰西街爱尔兰玫瑰店”。迷路了几次之后,爸爸干脆把地图丢到了一旁,开始向街上的行人问路。他们多半没答话就走开了,其中一个还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脸上满是厌恶的表情。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地方,那是家爱尔兰酒吧,跟戈尔韦郡后街小巷里最不上台面的酒吧一样破。

  爸爸进了酒吧,妈妈和家里的孩子则在人行道上等。雨已经停了,湿漉漉的街道上腾起缕缕雾气,飘进潮乎乎的空气中。我们身穿湿衣服站着,挠着结痂的头(都怪船上的虱子,简直跟晕船症一样躲不开),汗水和灰尘害得我们身上黏糊糊的。我们的脚被新鞋磨出了水泡:出发之前,祖母给我们买了新鞋,但妈妈非让我们等到踏上美国土地的那一刻再穿。除了眼前这家蹩脚的翻版爱尔兰酒吧,这片新大陆跟我们想象的那个世界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马克弗兰纳里已经收到了他姐姐写来的信,正在等我们抵达。他雇我爸爸当了洗碗工,又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小区。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地方:窄街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高高的砖楼,四处人头攒动。他知道有间公寓要出租,租金一个月十美金,就在伊丽莎白街一栋五层公寓楼的三楼。他把我们带到公寓楼门口,我们一家便跟着波兰籍房东卡明斯基先生走过一段铺了地砖的过道,上了楼梯,带着行李在热浪和黑暗中挣扎;与此同时,房东先生却喋喋不休地念叨着爱干净、有礼貌、人勤快是何等美德,而他显然很怀疑我们身上是否有这些美德。“我对爱尔兰人没什么偏见,只要你们不惹祸就行。”他用洪亮的声音告诉我们。我偷偷瞥了瞥爸爸的面孔,却望见一种从未见过的表情,但我顿时恍然大悟:爸爸已经发现了一件事——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只要他张嘴讲话,人们就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这个发现让爸爸大吃一惊。

  房东把我们的新家叫作车厢式公寓住宅:房间一间连着一间,活像火车车厢。其中一头是我父母那间丁点小的卧室,屋里有一扇窗,正对着另一栋大楼的背面。紧挨着的是我、梅茜及兄弟们合住的屋子,接着是厨房,随后是前厅,厅里还有两扇窗户,俯瞰着繁忙的街道。卡明斯基先生拉了拉厨房金属天花板上垂下的一条绳,一个灯泡随之洒下了光亮,苍白的光影映照着伤痕累累的木桌、煤气炉,还有一个污渍斑斑的小水槽,水槽上的龙头可以放出冷水。我们与邻居合用的卫生间则在公寓门外的走廊里。房东告诉我们,邻居是一对姓夏茨曼的德国夫妇,没有子女。“他们一点也不吵,也希望你们不要吵。”他说着皱皱眉:我的弟弟们整天不肯安生,正在互相推搡对方闹着玩呢。

  尽管房东瞧不上我们,房间黑漆漆的,周围闷热难当,还充斥着我这乡下人从没听过的各种奇声怪响,我的心中却还是涌起了一缕希冀。我环顾着家里的四间屋,看上去我们一家确实像有了一个新的开始,将金瓦拉的种种煎熬抛在了身后:那种渗入骨髓的潮气,可怜巴巴挤死人的小屋,还有我爸爸酗酒的毛病。刚才我提过这一点吗?正因为这个恶习,每一点每一滴成就都化成了泡影。但在这里,爸爸会得到一份工作;只要拉拉绳就会有光,只要拧拧把手就会有水。就在门外,在一个压根儿不潮湿的走廊里,我们还有马桶和浴缸呢!无论多么微茫,这终归是一线希望,通向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部分(三)

  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点渲染了我的这段记忆,是我现在的年纪呢,还是我当时的年纪?离开金瓦拉时,我七岁;梅茜哭个不停的那天晚上,我九岁。那一晚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甚至超过远离故土。八十二年过去了,她的哭号依然在我耳边萦绕。如果当时我留心查一查她哭号的原因,而不是一心设法安抚她,那就好了。如果当时我真的留心查了她哭号的原因,那该有多好。

  我是如此害怕我们的生活会再次支离破碎,因此千方百计不去理睬那些最让我心惊的事:尽管到了异国,爸爸的酒瘾却一点也没变;妈妈不时心情低落,大发雷霆。他们两人一天到晚争执不休。我盼望一切安好。我把梅茜搂到胸口,在她耳边轻声低唱,想让她安静下来,但没有一只鸟儿的歌喉比得上你那么甜美,我那歌唱的小鸟……等到梅茜终于不再出声时,我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我压根儿没有料到,其实当时的梅茜正在示警,提醒我们大祸将至,但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纽约,1929年

  火灾过后第三天,夏茨曼先生将我从梦中叫醒,告诉我一件事:他和夏茨曼太太已经找到了一条完美的解决之道(没错,他用的正是“完美”这个词。照他的德国口音,则是“凡……美”。而就在那一刻,我才体会到那些极尽盛赞之辞是多么可怕)。夏茨曼夫妇会带我去儿童援助协会,那里的工作人员是些友好的社工,他们会照顾好孩子们,让孩子穿暖吃饱。

  “我不能去。”我说,“等到妈妈出院的时候,她会需要我的。”我知道,爸爸和弟弟们都死了。我看到他们在走廊上,身上盖着床单。但妈妈被放在一张担架上带走了,我还看到一个穿制服的男人抱着梅茜走下了过道,小宝宝扭着身子,嘴里呜咽着。

  他摇摇头。“她不会回来了。”

  “可是梅茜,那……”

  “你妹妹玛格丽特,她没能活下来。”他说着别过脸去。

  父母、两个兄弟,再加一个与我形影不离的妹妹——我所失去的一切无以言表。即使我能找到字眼来形容我的感受,我也无人可以倾诉。在这个新大陆上,我的所有亲友,要么已经死去,要么杳然无踪。

  火灾那一夜,也就是夏茨曼夫妇收留我的那一夜,我听到夏茨曼太太在她的卧室里质问丈夫,问他准备如何处置我。“真是凭空倒了霉。”她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每个字我都听得清清楚楚,仿佛她跟我在同一间屋里。“那些爱尔兰人!那么小的房子,偏偏养那么多孩子。这么长时间才出事,已经算得上怪事一桩了。”

  透过墙壁偷听时,我的心仿佛被活生生刺了一个洞。“真是凭空倒了霉。”不久前,爸爸还刚刚从酒吧下班回家,跟往常一样换了衣服,每脱一件就甩掉一重恶臭。为了赚钱养家,妈妈补了一堆衣裳。多米尼克削了土豆皮。詹姆斯在屋角玩。我跟梅茜一起在纸上写字母,我教她认字,她那暖融融、沉甸甸的小身子坐在我的怀中,黏糊糊的手指搁在我的发间。

  我千方百计想要忘记那场惨祸。也有可能,“忘记”这个字眼并不恰当。我怎么能“忘记”呢?但如果无法咽下满腔绝望,我又怎么能迈步向前,哪怕区区一步?闭上眼睛,我便听见梅茜的哭声和妈妈的惨叫,闻见刺鼻的烟雾,感觉热浪舔舐着我的皮肤,于是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夏茨曼夫妇家客厅的草垫子上坐起身,浑身冷汗淋漓。

  我的外祖父母已经过世,舅舅们则在欧洲,一个紧跟着一个参了军,我压根儿不知道上哪里去找他们。但我猛然想起来(也告诉了夏茨曼先生),说不定可以试试联系远在爱尔兰的祖母和姑姑,虽然我们一家到美国后还没有跟她们联络过。我从来没有见过祖母的来信,也没有见过父亲给她们写信。我们一家在纽约的日子过得凄凄惨惨又风雨飘摇,我疑心爸爸在家信里实在没什么可写。除了我们的村名和父亲的姓氏,我再也不知道其他线索。不过,也许这点线索已经足够了。

  可惜,夏茨曼先生皱起眉,摇了摇头。就在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多么孤独。在大西洋的这一头,没有一个成年人有理由理睬我,没有人会领我上船,给我付旅费。我是社会的包袱,谁也没义务管我。

  “你——那个爱尔兰姑娘,到这儿来。”一个身材单薄、闷闷不乐的女舍监头戴着白帽,勾了勾瘦巴巴的手指。一定是因为夏茨曼先生几个星期前将我带到儿童援助协会时填写了资料,她才知道我是爱尔兰人。也有可能,是因为我那口浓浓的乡音。“嗯……”等到我站到她面前时,她噘起了嘴唇,“红头发啊。”

  “真惨哪。”她身旁丰满的女人说道,随后叹了口气。“还有这么多雀斑。她这个年纪,本来就不好找人家。”

  瘦削的女舍监舔舔拇指,把我的头发从脸上拨开。“听着,你可不想把人家吓跑,对吧?你得把头发扎起来。如果你又齐整又有礼貌,人家可能还会考虑考虑。”

  她把我的袖口纽扣系好。当她弯腰给我的黑皮鞋重新系鞋带时,她的白帽发出了一股霉味。“你看上去一定要有模有样,像个让女主人乐意招进家门的小姑娘。要干净,会讲话,但又不能太……”她说着瞄了瞄身旁的女人。

  “不能太什么?”我问道。

  “有些女人可不喜欢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清秀小姑娘。”她说,“倒不是说你长得多么……但说不好啊。”她指着我的项链问道,“那是什么?”

  我伸出手,摸了摸那个白镴克拉达式样的凯尔特小十字架,用手指轻抚着心形深陷的轮廓——从六岁起,我就开始戴这个十字架了。“一个爱尔兰十字架。”

  “纪念品不许带上火车。”

  我的心跳得那么猛,我相信她能听到:“这是我祖母的。”

  两个女人瞄了瞄十字架,我看得出她们正在犹豫,衡量着怎么办才好。

  “她是在爱尔兰给我的,在我们起程来美国之前。这是……这是我身边仅剩的一件旧物。”这话不假,但另一点也不假:我说那些话,是因为我觉得它能打动她们的心。那番话确实奏效了。

  眼前还没有出现火车的影子,我们先听见了车声。耳边传来一声呜呜的低吟,脚下一阵隆隆作响,接着是深沉的汽笛——起初几不可闻,然后越来越响,火车也随之渐渐逼近。我们一个个伸长脖子顺着铁轨张望(我们的一位主管斯卡查德夫人用难听的嗓音高喊着:“孩子们!孩子们!”却拦不住我们),突然间,黑色的车身赫然耸立在我们身旁,笼罩着月台,嘶的一声喷出蒸汽,仿佛一只体形巨大、气喘吁吁的动物。

  跟我同路的共有二十个小孩,什么年纪都有。我们梳洗得干干净净,身穿别人捐赠的衣服:女孩身穿连衣裙,套着白色围裙,配上厚厚的长袜;男孩身穿膝下系扣的短裤,白色正装衬衫、领带、厚厚的毛呢西装外套。正值十月,天气暖和得不合时令,用斯卡查德夫人的话来讲,“是个小阳春咧”。我们一行人在月台上感觉闷热难耐。我一头湿漉漉的头发粘在了脖子上,硬邦邦的围裙很不舒服,一只手里还紧攥着一个小小的棕色手提箱。除了那个十字架,手提箱里装着我在这个世上拥有的一切,全是最近攒起来的:一本《圣经》、两套衣服、一顶帽子、一件小了好几号的黑外套、一双鞋。外套的衬里上有我的名字,是儿童援助协会的一名志愿者绣上去的——妮芙鲍尔。

  没错,“妮芙”,发音跟“Neev”一样。一个在戈尔韦郡再普通不过的名字,在纽约的爱尔兰人里也很平常,但不管这列火车会把我载往何方,人家只怕必定容不下这个名字。几天前,在外套衬里上绣名字的女士就曾经为它叹过气:“我希望你不是非要这个名字不可,小姑娘。因为我可以保证,如果你运气好到被人选中的话,你的新家长转头就会把这个名字改掉。”“我的妮芙”——爸爸曾经这么叫我。但我也并不是非要这个名字不可。我知道,这个名字发音很拗口,有一股异国味,不招不熟识的人们喜欢。谁让它是好几个辅音别别扭扭地凑在一起呢,怪得很。

  我痛失了全部家人,但并没有谁为我抱憾。我们中间谁没有伤心往事?不然的话,我们又怎么会沦落到这里?大家都觉得,往事最好不要提起,遗忘是见效最快的良药。儿童援助协会把我们通通当作一张白纸对待,踏入儿童援助协会前的过往都被抹了个干净,我们一个个好似破茧而出的蝴蝶,把昔日抛到了身后。如果上天垂怜的话,还能转眼脱胎换骨。

  斯卡查德夫人和柯伦先生(一个蓄着褐色小胡子、有点胆小的人)让我们按个头排成队——从高到矮排,基本也就意味着从年龄最大的排到最小的,八岁以上的孩子则抱着婴儿。我还来不及拒绝,斯卡查德夫人已经把一个小宝宝塞进了我怀中。小家伙才十四个月大,长着一身橄榄色皮肤和一双斗鸡眼,名字叫作卡迈恩(依我猜,这小家伙只怕很快就会有个新名字)。他像只吓坏的小猫一般紧攥住我不放。我一手拎着棕色行李箱,另一只手搂紧卡迈恩,迈步踏上高高的台阶,跌跌撞撞地上了火车。柯伦先生一溜烟跑过来,拎走了我的行李箱。“动动脑子,姑娘,”他呵斥道,“如果跌一跤的话,你会摔破脑袋,那我们就只好把你们俩都扔下了。”

  列车车厢里的木质座椅齐刷刷地朝向正前方,只有车厢前端的两对座椅例外,它们面对着面,中间隔着一条窄窄的过道。我给自己和卡迈恩找了个三人座,柯伦先生把我的手提箱抛到了我头顶的行李架上。没过一会儿,卡迈恩就想爬下车座,我忙着不让他溜走,几乎没有注意其他小孩陆续登上了列车,车厢里渐渐挤满了人。

  第一部分(四)

  斯卡查德夫人站在车厢前方,扶着两张皮质座椅的后背,黑色斗篷的衣袖仿佛乌鸦的翅膀般耷拉下来。“人们把它叫作‘孤儿列车’,孩子们。算你们走运,上了这趟列车。你们把一个充斥着无知、贫穷与堕落的邪恶之地抛在了身后,从此奔赴高尚的乡村生活。在这列火车上,你们必须遵守一些简单的规矩。你们要乖乖听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尊重你们的监护人。你们要爱护这辆火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坏它。你们还要激励自己的同座守规矩。总之一句话,你们的行为要让我和柯伦先生引以为傲。”我们纷纷落座,她则拔高了嗓音,“当被允许离开火车时,你们要待在我们指定的地点,无论何时都不许一个人乱跑。如果惹是生非,连这些简单的规矩、起码的礼仪都不遵守,那你们当初从哪儿来,就会被直接送回哪儿去,扔到街头自生自灭。”

  看上去,斯卡查德夫人的长篇大论让年纪还小的孩子们莫名其妙,但我们这些六岁以上的孩子在孤儿院里就已经听过好几遍了。我沉浸在那番话中,不过眼下还有更紧迫的事情要操心:跟我一样,卡迈恩饿了。早餐我们只吃了一片干巴巴的面包和一杯牛奶,当时天色尚未破晓,何况又已经过了整整几个小时。卡迈恩直闹别扭,啃着自己的一只手——这个习惯一定挺让小家伙安心(当初梅茜就爱吮拇指)。但我还算识相,知道不能开口问什么时候发吃的。等到主管想发午餐的时候,午餐自然会来,苦苦哀求派不上半点用场。

  我费力地把卡迈恩放到自己腿上。今天清晨吃早餐的时候,趁着往茶里放糖的时机,我悄悄塞了两块方糖到口袋里。我用手指把其中一块揉成一粒粒,然后舔舔食指,在糖粒里蘸一蘸,放进卡迈恩嘴里。小家伙意识到了自己是多么幸运,顿时露出满脸喜色,让我忍俊不禁。他伸出两只胖乎乎的手一把攥住我的手,死活不肯放开,随后渐渐悠然入睡。

  伴着咣当作响的车轮,我也终于进入了梦乡。等到一觉醒来,卡迈恩正在动来动去,揉着他的眼睛,斯卡查德夫人则赫然站在我身旁。她离得非常近,我可以望见她下颌上的绒毛、乌黑的浓眉,还有脸颊上粉色的细血管,仿佛一片精致的树叶背面散布着的筋络。

  透过纤巧的圆眼镜,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猜,以前你家里有小不点儿吧?”

  我点点头。

  “看上去你倒是挺有办法。”

  正在这时,卡迈恩在我怀里哼哼起来。“我想他是饿了。”我告诉斯卡查德夫人。我摸摸卡迈恩的尿布,尿布外面还是干的,但隐隐兜了一泡水,“而且该换尿布了。”

  她转身冲着火车头,又扭头对我示意:“那就来吧。”

  我把宝宝搂到胸口,摇摇晃晃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蹒跚着随她走下过道。坐在二人座和三人座里的孩子们抬起头,用郁郁寡欢的神情望着我从旁经过。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知道大家正往哪里去。依我看,除了年纪小得不像话的几个人,我们全都很担心。主管人员压根儿没告诉我们多少内情,我们只知道要去的是个盛产苹果的地方,累累的果实坠满了枝头,猪、牛、羊在清新的乡间空气中自由自在地漫步。在那片土地上,好心人,也就是好人家,正翘首盼着把我们迎进家门。说到这事,自从离开戈尔韦郡以来,除了一条流浪狗和几只难得一见的胆大的鸟儿,我至今还没有见到过一头牛,也没有见到过一头牲畜。我挺期待再见到几头牲畜,但又将信将疑。我实在太清楚人们嘴里许下的种种美景与现实能相差多少了。

  这趟列车上的不少孩子已经在儿童援助协会里待了太久,记不起自己的母亲了。他们大可以重新开始,投入另一个家庭的怀抱——那会是他们所知的唯一一个家。可惜我记得的太多:我记得祖母宽广的怀抱和纤小的双手,记得光线暗淡的小屋,有一堵摇摇欲坠的石墙环绕着逼仄的花园。我记得清晨与日落时分,海湾笼罩着片片浓雾;每当妈妈累得无法下厨,或者我们家穷得买不起美食的时候,祖母会把羊肉土豆送上门来;我记得在幽灵街的街角小店里买牛奶面包。“Sraid a’Phuca”——爸爸用盖尔语这么叫那条街,因为小镇那一带的石屋都建在墓地上。我记得妈妈干裂的嘴唇和一闪即逝的笑意,记得缕缕忧愁弥漫在我们位于金瓦拉的家中,又随着我们一家人越过重洋,一直赖在我家位于纽约的公寓里不走,盘踞在昏暗的屋角。

  此时此刻,我却上了这趟车,正给卡迈恩擦屁股,斯卡查德夫人则在我们身边走来走去,一边用一条毯子挡住柯伦先生的目光,一边指挥我;虽然我用不着指挥。等到卡迈恩被拾掇得干爽洁净,我就让他伏到我肩上,抱着他向座位走去。这时柯伦先生开始分发装满面包、奶酪和水果的午餐盒,还有一杯杯牛奶。我给卡迈恩喂了些蘸牛奶的面包,不由得想起了我常做给梅茜和兄弟们吃的一道爱尔兰菜——加上盐、牛奶和嫩洋葱的土豆泥,如果家里难得一次找得出嫩洋葱的话。饿着肚子上床睡觉的那些夜晚,我们在梦中都会与土豆泥相逢。

  给每人发了午餐和一条毛毯之后,柯伦先生宣布:车上有一桶水和一个长柄勺,举个手就可以上前喝水。他告诉我们,车上还有个室内厕所;不过我们很快就发现,所谓的厕所不过是挖在铁轨上方的一个洞,吓得人够呛。

  香甜的牛奶面包让卡迈恩飘飘然起来,小家伙在我怀里摊开手脚,长着乌发的小脑袋搁进我的臂弯里。我用那块扎人的毯子裹紧了我们俩。伴着列车富有节奏的轰隆声,在人头攒动、忙碌不停的车厢中,我感觉自己仿佛躲进了桃花源。卡迈恩闻上去跟奶油冻一样甜香,沉甸甸的他让人如此安心,我不禁泪水盈眶。他那富有弹性的皮肤、柔软的手脚、烟熏般的睫毛,甚至他的叹息,无一不让我想起梅茜(怎么可能不想到她呢?)。想到她孤零零一个人在医院里死去,饱受烧伤的痛苦,我实在受不了。为什么我活了下来,她却没有?

  当初在我们租住的公寓,曾有些人家颇爱互相走动,互相帮着照顾孩子,分享美食。那些人家的男主人都在杂货铺或锻铁厂干活,女人们在家做做手工,要么钩花边,要么织袜子。每当经过他们的公寓,看见他们排成一圈围坐着,一个个埋头干活,嘴里说着一种听不懂的话语,我就感觉心上像被剜了一刀。

  我的父母为了一个光明的未来背井离乡,我们全都深信自己正前往一片丰饶的土地。可惜世事难料,就在这片新大陆上,他们败了,全盘皆输。也许是因为他们太软弱,承受不起移民的种种艰辛,承受不起屈辱和妥协,也不具备移民所必需的自律和冒险精神——这两种精神还自相矛盾。但我仍然禁不住好奇:如果当初爸爸是为家族生意干活,有人管着他,有按期到手的收入,而不是到酒吧当雇员(对我爸爸这种人来说,世上再也找不出比酒吧更糟的工作场所了);如果当初妈妈的身边有些女伴,平辈的姐妹也好,小辈的姑娘也好(也许,作为陌生人,女伴们能向她伸出援手,让她在贫穷和孤独中得到慰藉),那会怎么样呢?

  在金瓦拉,我们一家穷困潦倒,时好时坏,但身边至少还有家人,有相熟的故交。我们有着共同的传统与世界观。直到离开故土,我们才明白当初对这一切是多么习以为常、熟视无睹。

  纽约中央火车站,1929年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我开始习惯行驶的火车,习惯了沉重的车轮碾过铁轨发出的咔嗒声、座位下的嗡嗡声。暮色抹去了窗外树木凌厉的轮廓,碧空慢慢暗下来,无边的夜色托出一轮圆月。几个小时后,一缕淡淡的蓝晕渐渐变成柔和的曙光。不一会儿,太阳便升上了天空。火车停停走走,让一切仿佛一帧帧静物摄影,而这万千画面聚在一起,又变成了动态的场景。

  我们望着窗外不断变化的风景,闲聊着,玩着游戏,借此打发时间。斯卡查德夫人有副西洋跳棋和一本《圣经》,我翻着书页,一心想找《诗篇∶121》(那是妈妈的最爱):我要向山举目,我的帮助从何而来?我的帮助从造天地的耶和华而来 ……

  这趟列车上识字的孩子寥寥无几,我是其中之一。早在几年前,妈妈就教会了我全部字母,然后教我如何拼写,当时我们还在爱尔兰呢。到纽约之后,她让我把有字的东西通通念给她听,不管是我在街上发现的包装箱也好,瓶子也好。

  “唐纳牌碳……酸饮……”

  “饮料。”

  “饮料。柠檬苏打水。人‘导’……”

  “人造,听上去跟‘躁’发同一个音。”

  “人造色素,添加柠檬‘散’……柠檬酸。”

  “不错啊。”

  等到我渐入门径,妈妈从她床边那只破旧的行李箱里取出了一本蓝封皮、镶金边的精装本诗集。弗朗西斯费伊是金瓦拉本地诗人,出生在一个有十七个孩子的家庭。十五岁时,他当上了本地男校的助教,随后远赴英国(据妈妈说,这跟所有其他爱尔兰诗人一样),混迹于叶芝和萧伯纳等同道文人之中。她会细心地翻开书页,用手指抚过薄纸上的黑字,默诵着上面的语句,直到发现她在找的篇章。

  “《戈尔韦湾》,我最爱的一首。”她说,“读给我听听吧。”

  于是我念道:

  若我再度拥有青春的热血、热望与火热之心,

  即使予以世上所有黄金,我也绝不离开你的岸边,

  无论神赐此地何等风物,我都将安然在此终老,

  紧紧依偎着你长眠于墓地,戈尔韦湾。

  有一次,我正磕磕巴巴地念着诗,抬头却发现两行眼泪流下了妈妈的脸颊。“上帝啊,”她说,“我们真不该离开那片土地。”

  第一部分(五)

  在火车上,我们有时会唱歌。柯伦先生曾在出发前教过我们一支歌,眼下他每天至少会站起来领唱一次:

  从阴霾四处的城市到繁花似锦的乡间

  正有芬芳的风儿吹遍

  从一片荒芜的城市到生气勃勃的乡间

  仿佛夏日鸟儿翩翩

  哦,孩子们,亲爱的孩子们

  年轻,快乐,无邪……

  途中我们在某一站停下来,补了些三明治配菜、新鲜水果和牛奶,但只有柯伦先生一个人下了车。我能透过窗户看见他,他穿着那双白色正装男鞋,在站台上跟农夫讲话,其中一个农夫拎着一篮子苹果,另一个拿着满满一袋面包。一个身穿黑色围裙的男子把手伸进箱子里,解开一个牛皮纸裹好的包裹,露出一块厚厚的黄奶酪。我的肚子不禁咕噜噜跟着雷鸣起来。我们分到的食物并不多,在此之前整整一天,每个人只有些许面包皮、牛奶,再加上一个苹果。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主事人害怕东西不够吃,还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能让我们恪守美德。

  斯卡查德夫人迈着大步在过道里走来走去,趁着停车让孩子们轮流站起来舒展身体,每次两组人。“把每条腿都抖一抖,”她指导大家,“有助于血液循环。”小不点儿们时刻不肯安生,一些年纪大点的男孩又总是到处惹是生非,简直无孔不入。我可不想跟这些男孩掺和,他们活像狼一样野。我们的房东卡明斯基先生曾经把这种男孩叫作“街头流浪儿”,也就是无法无天的流浪汉,他们拉帮结伙地四处游荡,要么小偷小摸,要么干些更不堪的勾当。

  火车刚出站,其中一个男孩就点燃了一根火柴,惹毛了柯伦先生。柯伦先生一掌拍在男孩的脑袋上,用整节车厢都能听到的声音呵斥他,骂他是个一无是处的蠢材,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狗屁出息。谁料柯伦先生的雷霆大怒反倒让那小子在其他捣蛋鬼心里莫名光彩了几分,他们苦心琢磨起了惹火柯伦先生的种种妙计,同时又挖空心思不被逮个正着。于是一会儿是纸飞机,一会儿是打响嗝,一会儿是幽幽的尖声呻吟,接着有人捂嘴哧哧地笑。柯伦先生没办法从一群男孩里揪出元凶,简直大为光火。但他又有什么办法呢,除了到下一站时把他们通通赶下车?最后他还真拿这一点吓唬那群捣蛋鬼,一边说一边从过道里逼近两个格外闹腾的男孩的座位。可惜,这招反而害得男孩中年纪大点的那个狗急跳墙,他回嘴道,他倒巴不得自走自路呢,反正已经流浪了好多年了,也没糟到哪里去嘛——到美利坚哪个城市不能擦鞋?他敢打赌,说不定比被送到某人家里强得多,落得跟牲口一起住牲口棚,吃的只有泔水,说不定还会被印第安人弄走。

  孩子们纷纷在座位上低语起来:他都说了些什么呀?

  柯伦先生颇不自在地环顾着四周:“你把整整一车厢孩子吓得够呛,现在开心了?”他说。

  “又没有说错,对不对?”

  “当然不对……这不是真话。孩子们,别闹了。”

  “我听说,我们会被卖给拍卖会上出价最高的人呢。”另一个男孩故意高声耳语道。

  列车车厢顿时一片沉默。这时斯卡查德夫人站了起来,跟平时一样怒气冲冲地抿着嘴唇。她戴着一顶宽檐帽,搭配着沉重的黑斗篷和闪亮的金属框眼镜,显得比柯伦先生有气势多了,柯伦先生只怕一辈子也比不过。“我已经听够胡说八道了。”她用刺耳的声音说道,“真想把你们通通赶下车去,不过,这种做法实在……”她的目光缓缓地从我们身上扫过,审视着每一张苦瓜脸,“太有违基督徒精神。对吧?柯伦先生和我此行前来,是要把你们送往更加美好的生活。一切唱反调的说法都是胡说八道、不知廉耻。我们万分期望你们每个人都能摆脱过去那种堕落的生活,经过强有力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变成受人尊敬的公民,当好社会的一分子。至于眼下,我不会天真到相信你们所有人都能做到。”她狠狠地瞪了一眼某个金发男孩,那男孩年龄颇大,属于肇事者之一,“但我希望,你们中的大多数会把这看作一个机会,也许是唯一一个成就你们自己的机会。”她理了理肩上的斗篷,“柯伦先生,也许,刚才对您出言不逊的年轻人应该换个座位,让这位靠不住的‘万人迷’先生尝尝不那么讨人喜欢的滋味。”她抬起下巴,帽檐下的目光好似乌龟从龟壳里往外打量,“嗯……妮芙旁边正好有个空位。”她说着,朝我的方向勾了勾手指,“那里还有个很不安生的小不点儿呢,那就更棒了。”

  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哦,不。但我看得出来,现在斯卡查德夫人可不会改变主意。于是我挪了挪,紧挨着车窗,能挨多紧挨多紧,又把卡迈恩和裹他的毯子放在我身旁,正好在座位的中央。

  过道另一侧,离我隔着几排车座的地方,那男孩站起身,大声叹了口气,把头上亮蓝色的法兰绒帽猛地往下一拽。他大张旗鼓地离开座位,磨磨蹭蹭地走下过道,活像死刑犯一步步走向绞索。走到我坐的那一排时,他眯起眼打量我,又瞧瞧卡迈恩,对他的朋友做了个鬼脸。“恐怕很有意思。”他大声说。

  “不许讲话,年轻的先生。”斯卡查德夫人用颤音说道,“坐下,举止要像个绅士。”

  他一屁股坐下来,双腿还搁在过道上。紧接着,他摘下帽子在我们前面的座位上猛扇一下,拍起了一小团灰尘。前排的孩子腾地转过身,睁大眼瞪着他。“哎哟,”他低声喃喃道,似乎并非说给任何人听,“真是个讨厌的老家伙。”他对卡迈恩伸出一根指头,小不点儿认真地端详着手指,又端详他的面孔。男孩晃晃手指,卡迈恩一头扎进了我怀里。

  “害羞可没有半点用处。”男孩说。他的目光落到我身上,扫过我的面孔和全身,我的脸突然涨得通红。他长着淡茶色的直发,淡蓝色的眼眸,我觉得大约有十二三岁,但他的举止似乎显得更加老成一些。“居然是个红头发,简直比当个擦鞋童还糟糕。谁会要你?”

  他的话不假——这让我心中隐隐作痛,但我抬起了下巴:“至少我没犯过事。”

  他放声大笑:“这么说,我犯过事喽,对吧?”

  “你说呢。”

  “你会信我的话吗?”

  “恐怕不会。”

  “那说什么有用吗?”

  我没有答话。我们三人一声不吭地坐着,卡迈恩被新来的男孩吓得不敢动弹。我望着窗外掠过的一幕幕孤单森峻的景色。今天的雨丝时断时续,雨意绵绵的天空低垂着朵朵阴云。

  “他们拿走了我的工具箱。”过了一会儿,男孩说。

  我扭头望着他:“什么?”

  “我擦鞋用的工具,全部鞋油和刷子。那他们要我靠什么谋生呢?”

  “他们不会让你去谋生,他们会给你找个家。”

  “啊,没错。”他干巴巴地笑了一声,“找个晚上给我掖被角的妈,再找个教我做生意的爸。我觉得行不通,你呢?”

  “我不知道,我还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说——不过,我当然想过。我已经收罗到了点点滴滴的消息:不懂事的婴儿是最先被挑走的,接着轮到年龄稍大的男孩——男孩们一身强健的筋骨颇受农夫青睐。最后剩下的正是跟我一般年纪的女孩:年纪不够小,已经难以教养成闺秀;年纪又不够大,没办法承担多少家务活,在田间也派不上多大用场。如果没人要的话,我们会被送回孤儿院。“不管怎么说,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我说。

  他伸手到口袋里,拿出了一便士。他捻着那枚硬币,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又挨挨卡迈恩的鼻子,然后握起拳头紧紧地攥在手心。他摊开手,那枚便士却不翼而飞了。他又伸手到卡迈恩的耳后,“变……”他边说边把一便士硬币递给小家伙。

  卡迈恩凝神盯着它,整个儿惊呆了。

  “你要么忍,”男孩说,“要么逃跑。说不定你走运得很,从此过上幸福生活了呢。未来如何只有老天爷知道,他才不会漏口风呢。”

  芝加哥,联合车站,1929年

  我们成了一个奇怪的小家庭:同在一个三人座上容身的男孩(我才知道他的真名叫汉斯,在街头则以“德国仔”闻名)、卡迈恩和我。“德国仔”告诉我,他出生在纽约,父母是德裔,母亲染上肺炎去世了,父亲就把他赶到街头,靠擦鞋谋生。如果赚得不够的话,父亲会用皮带抽他。于是有一天,他没有再回那个家。他跟一帮男孩混到了一起。每逢夏季,他们会就地找个台阶或人行道过夜。冬季则睡在桶里、门廊里、人家丢掉的箱子里,不然就在印刷广场边的铁箅子上找地方过夜,暖气和蒸汽会从铁箅子下方的发动机上冒出来。在一家地下酒吧里,他不靠乐谱自学了钢琴,晚上会为醉醺醺的主顾们弹上一阵,他的见闻远超过一个十二岁少年应有的视野。男孩们想方设法互相照拂,但如果有人生病或受伤(要么得了肺炎,要么跌下有轨电车或撞上了卡车车轮),其他人也帮不上什么忙。

  跟我们一样,“德国仔”所属帮会的几个孩子也在这列火车上。他指出了“滴汤漏水的杰克”——那小子老把汤汤水水溅到自己身上,还有“白佬”——那小子的皮肤几近透明。当初人家答应给他们吃顿热饭,蠢小子们就被牵着鼻子带走了,结果落到了今天这种下场。

  “那热饭呢?你们吃上热饭了吗?”

  “怎么会没吃上呢?烤牛肉加土豆,再加上干净的床铺。但我心里可打着鼓。我敢打赌,甜头只怕要用人头来换,跟印第安人剥头皮一样。”

  “这是慈善。”我说,“你没听见斯卡查德夫人说吗?这是他们基督徒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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