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sukai

社区生活服务基础设施保障(社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

sukai 02-17 13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指出,到2020年,每个城乡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至少配备1名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00%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标准,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50%,每个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据介绍,相关部门将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体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

社区生活服务基础设施保障(社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

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或“弃管”物业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

来源:新晚报

记者:李玥

编辑:刘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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